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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星”选药店!宝山首次授牌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公示牌

2023-05-31 14:54:01

怎么才能直观了解“家门口”的药店是否“靠谱”?如今在宝山,市民朋友可以直接看看药店里的分类分级公示牌,实现看“星”选药店,放心购药。

近日,宝山区首次举行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授牌活动。获得最高等级评定的零售药店代表拿到了宝山区零售药店分类分级“五星级”公示牌。


(资料图)

宝山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评定等级共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级,其中“五星级”代表该药房在上一年度药品质量管理及药学服务中表现优秀,“一星级”代表企业在上一年度表现不佳,还需努力。

此次宝山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评定是对2022年底存量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符合评定要求的企业共315家(2022年新办、歇业、乙类OTC药柜等企业排除),其中医保药房139家、非医保药房176家。经综合评定“五星级”235家、“四星级”48家、“三星级”29家、“二星级”2家、“一星级”1家。

近年来,市区一级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抽样结论、行政处罚情况等汇总企业年度信息,将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信用等级分为守信(A级)、警示(B级)、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四个等级,对质量管理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加强监管频次、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

然而,当前基层药品监管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药品从业人员法规意识比较淡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等。对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分类分级评定管理,可作为解决这些问题、实施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的有效方式之一。

2023年3月1日起,由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宝山区医保局联合制定的宝山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并首次将评定结果运用于医保“双通道”药房遴选标准。

根据《规范》,首先组织上一年底存量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分类分级自评,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进行初评,医保定点零售企业的评定还需结合区医疗保障部门反馈的医保监督检查及医保年度考核等工作情况。

《规范》通过对药品零售企业人员管理、质量管理、销售管理、服务水平等指标分别进行量化赋值,根据评分结果划分零售药房等级,年内监管频次根据评定结果调整。评定结果经异议处理复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在药店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孙子璎 仲昱峰

编辑:宋鸽 杨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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